我工伤后与单位离职并领取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几年后旧伤复发住院!

2024-12-14 1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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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旧伤复发住院费用自理。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后,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的补偿,几年后旧伤复发的,按各地规定,费用应当自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回答2:

你离职后,继续去社保局缴纳社保的,那么住院时,可以继续使用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