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房产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2024-11-28 05: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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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您说描述的情况,会。
因为:其一,这处房产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之一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在2014年前这是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而2014年后才成为您个人的,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因为你们的夫妻关系继续存在。很可能您说的只是在房产证上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此房产是双方共有的事实。其二,如果你们真的只有这一处房产,并用于居住,那么法院会暂停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不会把你们赶到马路上去。但一旦你们有其它财产或别的住房,法院就会重启强制执行的。

回答2:

夫妻的共有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将房子卖掉吗?

回答3:

夫妻一方房产?
无论在谁的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为共同财产。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由执行庭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回答4: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关于房子的任何变动,都得双方协商才行

回答5:

  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