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上班受了工伤,现在鉴定结果出来了是10级工伤,但是钱还没有赔我,我现在能不能辞职?

2024-12-26 03: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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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别辞职,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在辞职。这期间,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然后辞职,再索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