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险(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 19% (个体工商户12%),个人 8%; 医疗保险:单位 9%,个人 2%(还需承担10元/人,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单位 0.5%,个人 0.5%; 生育保险:单位 0.8%,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单位0.2—1.9%(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需注意,2018年5月起,工伤保险费率在此基础上降低50%,2018年7月进行差调,个人不承担 。
省人社厅6月30日下发通知,公布了新一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本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3089元。这是我省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工资下限。
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中金网7月1日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多,允许执行上述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上述地区可分别在2900元、255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70元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