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没有正当理由证明您不能适应公司外派,公司没有违法强迫您的情况下都属于合法的,因为劳动法没有注明在正当工作范围内调离岗位或者公司外派是属于非法的。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没有其它非法行为都属于正当雇佣关系,公司用人都是物尽其才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除非您属于其它身体条件而不适宜在某个地方从事工作,在您给公司开出相关证明及申请的情况下公司还强迫您去的话就属于非法的了。实在觉得不适应就找公司协调嘛!一般来说现在的用人单位都挺人性化的,如果公司要坚持您异地工作,您又无正当理由拒绝觉得自己挺委屈的那您就离职吧!
难道犯法了吗?单位有权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需要把你调往需要人员的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