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方离婚,孩子判给我,我不需要对方出抚养费,但是没有我的允许对方不可以和孩子见面这样可以吗?

2025-01-25 12: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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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的亲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不可以,他有权要求和孩了见面。

回答3:

不可以,他也是孩子的负责人之一,他有谈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