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20天就折抵刑期三个月20天。剩余刑期去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要去的,2013年就有了新规定,刑期三个月以上的都要送到监狱
最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