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不满一年的员工没有资格享受5天带薪年假。你们企业不但不强盗,还是非常好人了。
如果你继续工作,那么=是公司送新员工带薪假阿!
如果是不继续干的,公司也有权强制休假。
我是刚刚楼上的,回复刚刚楼下的,企业搞这个出来也是为了让新人更愿意留下来而不是跳蚤型。如果不是老跑路根本不会被扣这丁点的5天,我不认为企业有多大错误。
1.休假制度是有规定什么人享受什么样的休假,劳动法就规定新员工没有年休假,请自己看。
2.企业有在无业务的情况强制员工休假的权利。
3.非带薪假期是不需要支付工资的。
楼上的,楼主已经工作一年以上了,还是新员工,你这说法也不合适吧。。
转一下另一位大虾的回答,大家可以讨论:
1、休假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
2、把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在一起,是公司的制度规定,并非员工意愿,把领导的意愿强加给员工本身就违反了《休假条例》的精神,属违法行为。
3、再要扣工资,那就错上加错了。属于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了。
4、说服不了单位,就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了,会得到公正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