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与事故责任划分无关,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才涉及赔偿责任比例。此时交通事故责任按同等责任划分的,机动车之间各自按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一般情况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各负50%的责任(同等责任)的,怎么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如果事故双方均系机动车的,则首先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死亡伤残项目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过部分再由事故双方50%的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之内,按50%的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二、如果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如果交警认定各负50%的责任的,则在赔偿时,可以减轻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10%-20%的责任,即应由机动车方按60%-70%的比例赔偿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的损失。
之后,由非机动车或行人按上述比例赔偿机动车方的损失;由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死亡伤残项目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过部分再由机动车方按上述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之内,按上述比例赔偿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的损失。
三、如果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则应按50%的比例分别赔偿对方的损失。
现在的车辆除了军车怎么可能没保险?
首先:乙车赔偿甲车交强险限额:2000元;甲车赔偿甲车交强险限额:2000元;
甲车车损完了,乙车还有8000;
剩下的在甲车三者险和乙车车损险里分别赔偿4000,当然在双方都购买了不计免赔的前提下
交通强制险是互赔,扣除强制险,余下的按各50%,还要看你们有没有投保商业险里的一个不计免赔险,如没有承保再扣除15%
1、甲乙双方互碰互赔。即甲方车损由乙方交强险赔付,乙方车损由甲方赔付。
2、你说的公车是指政府单位的车辆吗?如果是,你不必担心。因为政府车辆保险是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而且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审验车辆时必须出具交强险保单。建议你再去仔细核实一下,看是否存在其他隐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