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扣过两百块工装费那离职后还用上交工作服吗?

2024-12-03 16: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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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了。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收取工衣费、服装费或工作服钱等做法,均是违反了该条规定,劳动者一旦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则必定被责令退回已收取的费用,并被处以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劳动者如果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则一定裁决劳动者胜诉,裁决的依据就是这一条。
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关系。民事协议当事人一般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服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应列入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公司产品(样品)、劳动工具、工作服装等可要求职工离职后归还,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向职工收取押金。
你离职后有权要回服装费,但服装需要上交公司。

回答2:

钱还给你,工作服就要还给他们;如果钱不还给你,工作服就是你的 了

回答3:

不交。非要交的话就先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