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对以下8种罪名要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毒。
部分罪名要承担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