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有效期限?

2025-01-24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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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如果行为人书写有困难的,是可以请人代书遗嘱的。代书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进行见证的,并且是需要代书人和行为人本人亲自签名的。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或者向冲突的遗嘱来推翻它。那么,此遗嘱就会一直有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

回答2:

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

自书遗嘱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回答3:

你这个担心是很正常的,我想现在你着急也没有用,最后双方都要对簿公堂。你公公去世了他那份把自己遗产留给你们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也因为他们不能让公公再重新写一份,所以只好打婆婆的主意。但是你们也不是没有作为,主意收集好在他们弄这份新遗嘱时医院对婆婆的诊断证明,单凭他人写字,婆婆按手印的效力法官是有自己判断的。目前至少你公公的遗产分配遗嘱已经生效,你们已经拿到了一半,剩下的做好跟他们作斗争的准备

回答4:

自书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处分的自己的财产,属于有效遗嘱,只要不被下一份生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所取代,遗嘱中涉及的遗产又没被被继承人处分掉,该遗嘱就一直有效。

回答5:

没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