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6年高考招生志愿填报录取日程安排
〔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高考网 点击数:747 〕
(一)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文化缓段考试时间:6月7日、8日(具体考试时间表另文下发)
(二)考试科目
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我省自行命题,其他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
(三)考点应设在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鲁招办[2004]13号)和《伏空山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评卷考务工作实施细则》(鲁招办〔2005〕27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成立统分工作站 ,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另文下达。
考生的高考成绩于6月25日前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公布。
九、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分六批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
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一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
本科三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扰厅誉科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
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电大普通班,民办高校专科(高职)。
(二)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1. 6月27日-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三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2. 7月27日-28日,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二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专科(高职)一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专科(高职)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专科(高职)二批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进行调剂录取。每个学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3. 考生应按规定认真仔细地填涂《志愿卡》,字迹要清楚。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可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考试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学校要向考生和考生家长讲清楚填报志愿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填报后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能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留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保存至年底。
4. 考生志愿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采集,志愿信息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县(市、县)招生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尊重考生选择,做好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