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是近亲!是第4代旁系血亲
先了解一下近亲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问题就得看你和那个女孩子的同一个长辈在你们上面几辈(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曾祖父母为1代,你们的婆婆和外婆为2代,你们各自的爸妈为第3代,你们是第4代
有点血缘但不是近亲,至少法律允许结婚
可能有来往才觉得是亲戚。没来往的话这种关系跟陌生人一样
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与旁系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你的描述,你妈妈的姑姑也就是你外公的姐妹,那你外公的父辈为第一代,你外公为第二代,到你们这为旁系第四代,不在国家禁止结婚范围之内,可以登记结婚。
这样算,你和你妈妈算一代了吧,你妈妈和你妈妈的姑姑又算一代;你妈妈的姑姑的孙女又有三代,加起来就应该是四代了,就该是不算三代近亲,所以可以结婚.
属于三代旁系血亲以外,你和她不算近亲。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