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急!

2024-12-11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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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婚前财产。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属于男方;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共同还贷部分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回答3:

1、房子是婚前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要求分割是不合理的。
2、出租房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原则是应均分。现在劳燕分飞,如果将来产生的租金还要进行分配的话,或许双方都不愿意。现在,可以考虑评估该房产的价值后,采取折价处理的方式交由一方管理和使用。
3、抚养费要根据你们的当地生活标准来计算,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你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
4、《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偿还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至于男女一方单独所欠债务,包括结婚前和结婚后,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为满足个人需要,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

回答4: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另有约定。意思就是夫妻不论结婚过了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1, 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剥夺另一方的财产权。第一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所追求的是明确财产的权属,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通过约定剥夺另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仅指人格平等也指经济地位平等。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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