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要离婚我们没有分家财产如何分割?

2024-11-26 03: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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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公婆婆要离婚,需要公婆俩人自行协议夫妻俩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前取得的财产,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公婆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他人也没有权利分割分配属于公婆合法拥有的财产。
  公婆对于财产的分割达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子女和公婆一起生活,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和其他财产就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登记在公婆名下财产和住房,属于公婆合法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对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有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回答2:

公婆离婚,基本没有你和你老公和孩子什么事。房子是属于你公婆的吗?如果是,就由他们两人分割。他们的财产分配你们是无权干涉的,就算你们住在一起,但你和老公早已成年,你公婆对你们早就没有抚养义务。你公婆对自己的财产做任何处置,你和你老公还有孩子都是没有权力主张的。
既然房子、楼和车都是属于你们夫妻的,那你公婆离婚对你们的财产是没有分割处理权利的,你们的房子楼和车照样还是你们的,跟你公婆里不离婚没关系!他们就算离婚了也不能要走属于你们夫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