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饭店,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一方以劳务投资;或是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两方以劳务投资。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全体投资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开店,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如果饭店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风险与利润共存。
出钱的是股东,也是投资商。投资商与股东是两回事,你投资饭店,你就是该饭店的投资人,同时,你投资后占有该饭店的股权,那么的话,你又是股东啊。
虽然你的悬赏分不高。但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因为看你提的这些问题,说明你也没有合伙经商的经验,合伙开店,首先是需要合伙各方的充分信任,这是最根本的,大家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而不是我占你的便宜,你占我的便宜,那都是短浅的行为,如果缺乏充分信任的前提,那我建议你尽早收手,免得后顾之忧;其次,虽然刚才说充分信任是基础,但是合伙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要从制度上保障杜绝个人营私舞弊从而损坏其他合伙人利益的行为,比如采购管理、店铺的日常管理、帐怎么做、谁管钱、谁管帐、哪些开支必须经过某某签字审核等等,因为饭店的业务流程不是很复杂,所以一经确定的制度和流程必须绝对执行,否则,对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投资人是不公平的 。
不要碍于合伙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直接,实际上合伙做生意,就是要丑话说在前,先小人后君子。
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然是投资商啊 利润三七开啊 投资的七出力的三
风险就是投资的七出力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