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之前的男人女人,无论多大年龄,都被称为单身.我把单身的日子叫做一个人;结了婚,两个人的日子开始;等到有了孩,就是三个人的相聚了.
一个人的时候,行走在数不清的人群中,看着来来往往的头脚攒动,感觉世界是个无边的旷野,眼睛有点迷离,心底却在寻觅,期待着未知的未来,如等待着花开.那时候心里不明白的是,有父母,有兄弟,有朋友,为什么还是如此孤单.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求,求学,求职,求偶,也求一个结果,盼望能不再考试,不再上晚自己,可以随意地呆在夜的深处,尽情地看"疏梅筛月影"的景致.没觉得一个人有多自由,倒像是被关在后山习武,无聊时只能看看山顶上的天.而那山也不是翠绿的,是石灰岩质.生不得草木,四季里都是一片单调的灰白.偶尔峰回路转处有云朵飘过,就是最动人的风景.读书求学时代,我并不快乐.
很想工作,拥有一份体面的职业,成为大公司里的白领.穿着及膝的职业套裙,表情高傲面淡然.可以不再问母亲要钱,能以金钱的名义帮母亲缓解生活的压力,表达我迫切的爱.后来才发现,我工作的地点不用那么刻意着装,我上班甚至不用化妆,大家都素着面,用不着名牌的眼影和粉底来遮掩.只是心一点一点素下来,如盛宴过后清冷的月光.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感觉自己身上的体温被寒冬慢慢吞噬.公司大楼没有中央空调,只有能制冷不能制热的柜式空调机.年代很久的房子里配着年代也很久的办公桌.这就是尘埃落定后我实现的梦.钱没赚到多少,对母亲的爱也没能以金钱的名义表达多少,母亲却说,你能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只想恋爱,希望能被一个男孩牵着手,走在春天的夜色里,暖暖地相依.读高中时,有一天周末晚自己,忽然发现除了自己,教室里的另外几个人都在双双复习.情窦开得晚,或许我这粒青豆太青,没人注意到.我想青橄榄的涩味,也许是人生最初体验到的味道.让十七岁寂寞,有点遗憾.大学时,隔壁宿舍的女孩说,希望好的新婚之夜能被爱人用浴巾变裹着抱上床,大家就趴在床上或彼此身上笑成一片,羞涩而向往.那个夜晚,我想同宿舍的女孩们的梦,都该和做新娘有关,也许还梦到了浴巾.还好,家乡有一个男孩一直在默默地等我,让我有一种被人惦记的幸福.那个时代,总算没有白白走过.
单身,一个人的车站,咀嚼着孤单和寂寞,还有贫穷.因为有那么多的梦,睡眠就不踏实,在辗转反侧求之不得中度着青春的光阴.遇到另一半,是彼此生命中注定的.那个青年来求婚,好像待价而沽的东西有了买主,单身平民的自己很是幸福.这世上有一个人说想陪伴我过此生,总是一件让人温暖而不能拒绝的事情.求婚要比结婚浪漫和纯粹,求婚的时候没有丝毫金钱物质的因素,说的谈的想象的,都江堰市是太虚幻境;结婚却是两个人的物质加精神的结合,有了点世俗的尘土味,而生活,正式开始于彼此闻到的这尘土的现实味.
一个人的单身生活结束,两个人的日子开始,像一部小说的开头,也是童话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的最初,小鸟一样衔枝筑巢,风雨的时候会拥在一起交颈取暖.彼时,感觉最暖的不是天上的太阳,而是回家看到自家厨房里透出的灯光.一时觉得世上最亲的人不是父母,这样的念头多少让自己有些羞愧.
有一个名叫奥里森.马登的美国人写了部<<女人的22条天规>>,对女人列举了"男人不是你的一切的11条理由".可是我觉得就是有万条理由也不能说服女人不去爱一个男人.一个纯粹的女人,爱情在心里总是至高无上的,超过其他任何世俗的欲念.两个人的世界,有平静也有动荡,而更多时候是手捧着幸福的盒子.
两个人的日子过得有些时日了,觉得还是有点欠缺.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中间好像该放点什么.于是就盼望联系彼此身体的那个人出生.女人,不做母亲,就是不完整的女人,顶多是个讨爱的孩子,总是想得到.做了别人的妈妈,就知道不求回报地给予,看问题也变得豁达和宽容,目光不再张扬而如秋水般沉静起来.在我的身体里孕育了十个月,被医生从腹中取出的那个小生命就是家里的第三个人,她问世时仅仅3千克重.听到她呱呱的第一声啼哭,我眼里流着泪错了过去.自此,家就完整了,三个人终于相聚.负责一个生命的成长,也辛苦,也热闹,有点交响乐的味道.
电影<<绿茶>>中寻个女孩说她妈妈说的,结婚前女孩子像个绿绿的核桃,挺好看的样子;结婚后才发现壳变得硬硬的,也不好看,但是却有了核桃仁.那第三个人就是我们的核桃仁,另外的两个人愿意皱起自己的身体给她一生的保护.孩子的成长是面镜子,照得出三个人的快乐,也照出了自己的衷老.孩子一天天长大,经予她生命的那两个人却慢慢坚硬起自己的皮肤和身体.岁月是一面镜子,一面照出的是孩子的茁壮成长,一面映出的是父母的青春不再.自己父亲母亲的身体更皱更蜷缩,而我们这么大了,依然是他们身体保护下的核桃仁.一代一代下来,这核桃竟是壳中带核,核中带壳,如不尽的岁月.
三个人,是前世修来的相聚.这相聚,在三个时也就了巅峰,然后就是接受分离.叶子总会在秋天一片一片下坠,并且永远没有在春天里复苏的可能.讨了相聚的快乐,又经以分的痛苦,上帝真是打开一扇窗,又关上一扇门.
杨绛先生在好的<<我们仨>>中很平静地写道:"1997年早春,阿瑗却世.1998年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一生中要有多少承受,才能那么平静地说出"我们仨人就此失散了."九十多岁高龄的先生,用她九十多年的岁月告诉我们,"我清楚的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每个家庭都会如此,只要是有婚姻,只要这婚姻结了果,总会先后离去,任什么也改变不了.
由一个人,增加为两个人,然后是三个人.再由三个人减少两个人,最后是一个人.这个过程像个大写的A,嘴再张得大点,就读出了"爱"字.从哪里升起的,再坠落到哪里,也不过是两点间的直线距离,很短的,人生不过是一场醒着的梦.
他们的故事 1
他与她是同班同学,平时他们的语言并不多,只是到了学期末,他们的话题才多起来,可能是因为知道下学期就文理分班了吧!因为他选的是理科,而她选的是文科。
高一的暑假与高二刚开始时,在QQ上他们无所不谈,可后来话题就渐渐的少了,最后,两人的关系就疏远了。
高三快结束时,他曾想过与她好好的聊一聊,并表达自己的心意,但他又觉得高考在即,不要影响她吧,因为即使现在在一起,毕业后走的方向还不一定一样的,只是更多的一方面是像《是非题》的一句话‘那一句我爱你,永远像少了勇气’。
高考放榜那天,他问她录取了没有,她说录取了,你呢? 他说 恭喜你,没有。 她说哦。 她没有安慰他,他有点心痛。
他想过,忘记她,可是他做不到。他在一个空白出写下了‘我不想忘记你,更不想忘记那一段情’。
她去了省里的一间大学,而他工作了,她大一的时候,他们用短信联系,偶而的发发信息,他想发信息给她,可是他想到她曾说我的学业很忙,所以他不常发信息给她。
一晚,他加班到9点才放工,在回宿舍的路上见到一对对的恋人,他有点羡慕,又有点伤心。回到宿舍在他准备睡着的时候收到她的信息,他很高兴,因为她极少主动发信息给他的,他强忍着睡意与她发信息,直到12点,当她说了明天有课,我要睡了。 他看到这条信息后不到半分钟就熟睡了,毕竟这一天他工作了15个小时。
他曾想过,一直这样下去会有什么结局呢?如今两人可以说不同世界的人,在她的世界有她的新同学、新朋友,而自己却只是一个与她做过一年的同班同学。
一晚,他浏览着她发给他的信息,因为她发给他信息他未曾删过,他想起了某些事情,觉得差不多每次都是他发信息给她的。于是他就没有发信息给她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还是没有收到她的信息。
很多天后他在一个空白处写下‘原来,在她的眼中我并不重要!’。
他们的故事 2
学时他没有想过认识她,只是他不喜欢她的衣着,因为他不喜欢穿着着得潮流的女孩。
可是开学不久他们就认识了,不过他有点讨厌她,因为他借来的书,给她抢去看了;她吵着他令他不能在课室里睡午觉。。。
但后来,他知道她喜欢他,而他不想她伤心,所以他们“拍拖”了,因为,他想‘我会让自己爱上她’。
如他所愿,后来他真的爱上她了,只不过不久后,她提出了分手,而又他接受了,他说分手后还是朋友。
阴差阳错的是他曾经将这件事告诉过一个朋友,而那个朋友又是她的一个Q友,一天他的朋友跟她在QQ上聊天,跟她说了他的一个朋友曾经为一个好朋友,不让她伤心而跟她拍拖的事情. 她说,这个男孩很衰格,我很讨厌这种人.
#~~!&**#!~~~~%&(~~~@#@#@~~~~(期中的事情我不知道),后来她认为她的那个Q友就是他,认为他一直是玩她的.
而他却还爱着她,他尝试挽回,于是他在Q上问候她,可她跟他说,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我讨厌你一辈子。而他却莫名其妙,无论他怎么解释她还是不相信。
此后他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 她见到他却避开他,而他知道她故意避开他,他就尽量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出现,因为他对她说过‘我会让你永远幸福',他的理解是 既然你不想见到我或见到我会让你伤心,那我就尽量不出现在你的视线内.
一直来都不喜欢吃甜食的他,会偶然吃吃棒棒糖,只是因为他与她是因棒棒糖而认识的。
他们的故事 3
他与她认识不久,他就爱上了她了,他没有跟她说,因为他觉得她跟班上的一个人特别要好,以为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而是他在QQ的个性签名上写道‘我会在你的身后遥远的地方祝福你’,他不知道的是原来她也爱上了他了。
她看到他的个性签名就问他‘为什么要在身后祝福’。他说‘因为她有喜欢的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她说‘你怎么知道她喜欢的人不是你’,他说‘感觉上,她在班上跟一个人特别要好’。。。
从那晚后,不久两人终于走在一起了!
言而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只是某天早上他突然晕倒在地上,他的父母送他去医院,不幸的是他得了绝症,医生说他最多只要两年命。。。
当他知道后,他在父母面前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样,还安慰他们,但晚上他在床上哭泣,那晚他想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第二天起,他对她的态度时冷时热,她问他为什么,他说没什么。看到她的样子他的心很痛很痛,但自己又不能做些什么。
言而这段感情很快就破碎了,终于有一天她提出了分手。
他的父母叫他不要再上学了,而他却不依,他对父母说读完这个学期再说,因为他想见到她。
分手不久,她很快又找到了男朋友,他知道后开心的同时又伤心。
学期末,他的病情恶化了,他坚持着到学期结束。
新的学期里,那个班由原来的52人变成51人,老师对同学们说,他转学了。
因为他的父母带着他回到故乡
不久那句‘我会在你的身后遥远的地方祝福你’变成真正的祝福,而那个遥远的地方就是天堂。
知道他为什么那样对她的事的,只有他自己与他的一个好朋友与及一本淡紫色的日记本!
我自己写的,我在我的BLOG贴着http://blog.163.com/yu-qi.2007/
那个女孩哭了
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一个晚上
男孩只抽烟不说话
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
『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
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过了许久
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
女孩慢慢地说:
「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答案,我就留下来。」
....
「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
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
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
....
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
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
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
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计算机打字
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
然后对着键盘哭
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
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
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
酷爱旅游的你
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
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好朋友)光临时
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
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
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
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者计算机
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
我要好好活着
等你老了
给你修剪指甲
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
拉着你的手
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
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
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
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
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女孩泪滴在纸上
形成晶莹的花朵)
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
「亲爱的
如果你已经看完了
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
请你开门吧
我正站在门外
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
看见他的脸
紧张得像个孩子
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
...
我想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
被幸福平静的包围时
一些平凡的爱意
总被渴望激情和浪漫的心忽略
爱!在双方引起的许多个微不足道的动作里,
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
只有爱
可以是任何一中平淡无奇的形式
花朵、浪漫
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
在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真真的生活
我就靠回来悬赏分高的问题来维持我和女朋友的生活
难道我这个故事还不够感人吗?
老头子,我要走了,再抱我一次吧
老太太醒过来了,心脏跳的忽快忽慢的,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老太太就想:差不多喽,自己要走,也就在这一两天喽。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自己78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让人就心醉的不行。
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答这个陌生男人,对父亲的救命之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后来,后来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就到了现在,老态龙钟的样子。
不容易,实在不容易啊!
老太太这样想着,胸中有些发闷,就咳嗽起来,惊醒了一旁午睡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赶紧起身,关切的看着老太太,就手到了一杯水。老太太就捧了暖暖的水杯,看着自己的男人,想自己,和这个男人过了这一辈子,还有什么遗憾吗?好象没有吧?
这个男人,心思实在细腻的可以。对这个家,也实在没话可说。再苦再难,都把她们娘几个,照顾的妥妥当当的。两个人虽然在一起,极少有什么话,却有着多年培养出来的默契。有时候,就默默的坐在一起,手握着手,什么也不说,都能静静的,坐上那么一天。
老太太就想起老头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秋天,二小子要上学,学费成了问题,家里也好久没有见到荤腥了。老头子就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然后起身说,去找人借。找谁借?其时他们在那个城市,一个亲戚也没有。寥寥的几家朋友,也都是一穷二白。谁知到了傍晚,老头子果然就带回来了儿子的学费,手里还破天荒的拎了一只活鸡!
那个晚上,一家人,暖暖活活的在一起,好象过年一样的快乐。
可是,可是她却在晚上给老头子换衣服时,发现了袖弯里,有淡淡的一点血迹。就赶紧去看熟睡中老头子的胳膊,就看见了他肘弯处,一个醒目的针眼,还有好大一片淤青。
啊!这个汉子!这个男人!这个老头子!!
为了这个家,也是一身的病了。快八十岁的人了,却每天依旧忙忙碌碌的,仿佛是一台不知疲倦为何物的机器。
而自己,自己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伤心,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啊。现在牵手走了这么多年,却只有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始终如一。
老太太这样想着,眼睛里就渐渐的潮湿起来。忽然,就有些孩子气,就轻声的问眼前这个男人:“老头子,说说看,如果有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老头子被老太太这个突兀的问题,弄的愣了一下,就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笑的很神秘:“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成了大官财主,就去找你,让你好好的跟我享享福。如果,如果还是这么穷,就不喽,就帮着你,帮着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我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成了。”
老太太很感动,就幸福的笑着说:“你个臭老头子,还在我家附近,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老头子就转头,认认真真的看着心爱的女人,认认真真的说:“不干什么,就,就做个教书先生吧。”
老太太就突然愣住了,哀伤地看着这个和自己共渡了一生的男人。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里的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
过了很久,老太太深情的说:“老头子,我要走了,抱抱我吧。”
老头子就慢慢的起了身,轻轻的,轻轻的把老太太搂在怀里。老太太就在老头子耳边,呢喃着说:“老头子,下辈子,咱,还做夫妻啊……
老太太和老头子的小孙女儿,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夕阳西下,火红的霞光,将老头子和老太太满满的笼罩在一起。就说:“羞羞,爷爷,奶奶,看不出你们还这么浪漫啊。”于是惊讶地发现,老太太和老头子,幸福的相拥着,已经双双去了。
相濡以沫,相爱一生,平淡却不平凡,爱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一样可以感人至深荡气回肠,希望许多年以后,我也能这样离开这个世界
两个傻瓜的爱情
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
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 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 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 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 ,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 ”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