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保险公司需要担保人的问题如下:
1,历史遗留的一种程序,在我国早期保险行业发展初期,监管不到位,保险业务员素质无法保证,而且早期的时候保险业务员代收保险费的情况很普遍,因此为防止业务员携款潜逃而设的程序。
2,代理人入司需要有本地人担保,保证代理人不会拿了客户的钱走人,或者作一些不道德或违法的事情而不负责任,有些保险公司需要担保人,这样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如今保险行业监管力度加大了,公司管理也正规了,交保费有直接的在线支付,有直接的官网转账,就算是首期也会自己去刷卡或在线支付,基本没什么风险需要去担当。
因为需要有一个人来承担用户卷款逃跑的风险。万一用户携带保险公司的公款逃跑,或者客户所交的保费或者客户应领取的保险金逃跑的话,找不到本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用户并不有这种举动,担保人就没有风险。
拓展资料:
【投保人】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认定某人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考量两个要件:(1)形式要件-保险合同关系的一方。如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或因某种法律事实取代原投保人而加入到业已成立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之中。(2)实质要件-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缺少某一要件,不为完整意义的投保人,其合同权利将受到一定制约。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亦称“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就是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中,若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他人是被保险人。
【保险人】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应该是大部分保险公司都需要担保人和押金。
担保人的作用是保证你对于保险公司的债务除了你有人可以承担,就象去银行贷款的担保人一样。毕竟押金是很少的,我们是500,但是你可能拿着客户的上万几十万的保费!!
大部分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的时候既要求押金又要求担保。因为保险工作是一种金融性质的工作,可能经常有机会接触到顾客缴纳的现金保费,这就对保险代理人的信用有极高的要求。
而收取押金,事实上只是为一些工作资料做的抵押。例如,保险公司可能会像业务员发放一些材料,比如单证或者彩页什么的,而这些资料并不完全是免费的,收取的押金只是为这部分收费的材料所做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