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2024-12-22 11:44: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首先要弄清楚,该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他是否是独立的企业。

如果该项目负责人只是挂靠在你父亲公司名下的二级法人,没有独立的工商局注册的法人证书,而是以你父亲公司的名义做工程的,

那么,工伤者起诉到法院后,你父亲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损失向该项目经理追偿。

2、如果该项目负责人是独立的法人企业,那么,你父亲公司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是担保合同。合同中注明:如果该负责人没钱偿付时,公司帮忙还款之类的。

可见,按照《担保法》第17条的定义,你父亲建筑公司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

因此,工伤者在起诉时,应该先起诉该项目负责人的公司,当该项目负责人没有能力赔偿时,按照第17条规定,在法院判决以前,以及对该项目负责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你父亲公司对工伤者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http://www.szaic.gov.cn/gfxfgjgfxwj/htgl/gjj/200711/t20071128_292181.htm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2:

回答3:

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可以起诉项目负责人

回答4:

应该公司承担,因为项目经理不是所谓的分包商,他们进行的活动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因此,其收益和风险等还是归公司,但因为你们之间有合同在先,可以事后向其要求全部的费用和赔偿金。或者可以要求追加为第二被告人。

回答5:

您好,深圳马成律师团为您一一解答:1、这当然属于工伤;2、包工头如果给你买了社保,则由包工头和社保基金分别赔偿,如果没帮你买社保,则全部由包工头赔偿;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卡、人证等等只要证明由劳动关系的证据都行,越多则希望越大;4、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仲裁免费;5、3万块钱的相关费用?我不知道这属于什么费用,但我明确告诉你如果走正当法律程序是不需要这些费用的;
如有法律问题,可登陆深圳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官网,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