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解除问题,懂劳动法的律师请进

2024-12-25 07:20: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有劳动部门盖章,合同也是有效的。 2000元培训费被分配到2年服务期中,如果干了1年不干了,赔1000元,如果干了两年不干了,不用赔,如果一开始就不干了,赔2000元。 培训费是用人单位为培训你的业务技能支出的,不用劳动者支出。

回答2:

"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来说能生效么"

生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生效。

“除了培训费不退以外相应的2000元还要不要赔偿?”

培训费是你工作之前就交给单位的?

单位给员工进行培训一般是不用员工交培训费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所以你交的所谓的培训费具有一定的押金的性质,不合法,单位应当返还给你。

如果单位出钱对你进行了培训,你在两年期未满辞职,要将单位出的培训费用平均到月,比如单位为你出了2400培训费,你应当工作两年,那么你每个月的培训费用就是100元,如果你工作了四个月,那么你应当付给单位2400-400=2000的培训费,前提是单位出钱对你进行了培训。

如果单位没对你进行培训,那么你可以要回你交的2000元,而且不用赔偿单位一分钱。

你们的合同是生效的,但约定的关于你违约赔偿的条款因违法是无效的,不影响其它内容的生效。

回答3:

公司与您签订的合同效力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约定服务期的培训一般是实际工作中要应用而且公司不能直接给您培训而需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完成的。
另外,约定服务期的,培训费用是完全又公司承担的,不能在员工工资中逐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