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局是政府单位。
其职能是: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彩票公益金及其他除税收以外的非税收入征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确定非税收入范围、项目和标准,核定、编制全县非税收入年度收支预算;负责并执行本级非税收入统筹调剂方案。
3、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和稽查工作。
4、负责组织征收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征收本级非税收入,及时上报非税收入月、季、年度征收情况报表。
5、负责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定期将帐户内资金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负责办理各单位非税收入的退库或上级分成收入的划解。
6、参与全县有非税收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年度非税收入支出计划的审定,并负责其月拨付计划的审批。
7、负责监督检查各执收执罚单位征收、汇缴、划解、使用等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