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去世了,他的姐姐有没有抚养他孩子的义务

2024-12-28 17:53: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舅舅去世了,舅舅的姐姐没有抚养舅舅的孩子的法定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舅舅去世,孩子应当由其母亲抚养。如果母亲也不在了,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没有规定舅舅的姐姐有抚养舅舅的孩子的义务。

回答2:

1、小孩的母亲必须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孩子的父亲留下来的保险作为遗产来分,孩子应分得1/4。
此外对于你咨询关于能否让小孩的奶奶抚养,根据照顾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是可以的。其奶奶可以申请抚养权,同时要求孩子母亲支付抚养费。但是小孩母亲仍然对小孩承担监护责任。
依《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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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第一,他的姐姐没有义务抚养他的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还在,母亲是监护人。

第二,医疗保险属于舅舅的遗产,他的妻子可以继承;

第三,孩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其他人没有权利。

供参考

回答4:

“他的3个姐姐有义务抚养他的小孩吗?”

抚养小孩子是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就你所说的情况,小孩的妈妈还是监护人,所以抚养义务应该由小孩的妈妈承担。

“他的妻子还有权利私夺4000元钱”

4000元钱的性质要分清,是医疗保险中的哪一项?一般而言,可以算为遗产要进行分割,妻子、儿女、父母都有相应的份额。

“如果打官司,有没有把握不让他妻子带走小孩,由他妈妈和姐姐抚养”
可以变更监护人,取消他妻子的监护权,但要符合法定的理由,比如小孩子的妈妈是否有虐待之类的行为,或者对小孩子不利的行为。
打官司可能要考虑变更监护人是否对小孩子有利。

回答5:

1、小孩的母亲必须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孩子的父亲留下来的保险作为遗产来分,孩子应分得1/4。
此外对于你咨询关于能否让小孩的奶奶抚养,根据照顾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是可以的。其奶奶可以申请抚养权,同时要求孩子母亲支付抚养费。但是小孩母亲仍然对小孩承担监护责任。
依《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