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从社会作用看有欺骗性和危害性,但有存在的理由,有它产生、发展、消亡的条件和过程。
首先,消除宗教偏见必须消除它赖于存在的社会基础。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必须消除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才有可能。第一是必须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根除社会压迫的根源;第二是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摆脱自然压迫,用科学的发展进步去消除宗教迷信;第三是极大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消除宗教偏见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当宗教消亡的条件不成熟,强行取缔宗教只会起反效果。文革的做法与改革开放后宗教的发展迅速就是明显的例子。
其次,宗教的存在有现实的原因,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有些民族是整体信奉某一宗教的,正确的宗教政策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与繁荣发展。如果强行取缔宗教,会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问题不能靠物质的手段去解决。尤其是现在,不少西方国家以所谓人权问题攻击我国,宗教问题就是他们的一个籍口。采取正确的宗教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其三,宗教问题牵涉到我国与其他友好邻邦的关系,我们的邻邦有不少国家是信奉某种宗教为国教的,在目前情况下,宗教的存在与发展有利于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因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从事颠覆社会主义活动和分裂祖国活动的敌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得信仰宗教。
社会意识结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在这里我们只介绍了几个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要影响的意识形式,从他们的社会作用我们可以看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唯物世界来说,神自然不符合规律法则,但是它既然是一种人格化的精神载体,对于一个人的思想、意识而言,它完全可以成为合理的存在。
l另外,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
世界人权宣言,美国总统杰菲逊起草的,他就是虔诚的基督徒。
信仰是人的基本权利,有信的自由和不信的自由,上帝创造人类,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如果硬性规定一种宗教---基督教,人为了国家政策而信了,但不是由心发出,上帝也是不喜悦的,就像是天堂和地狱,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信主耶稣上天堂,不信就下地狱,但是还是有人选择不上天堂。
这个政策是符合人权的政策。符合上帝的旨意的政策。
很多人深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