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保险公司让他们拿出证据和你联系.不行到法院起诉他们.要求恢复保险效力...甭听业务员瞎白忽
1,你是否搬过家,搬过家没收到不能怪保险
1、据你描述,保险公司是有过错的,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
2、建议带上保险合同和与此有关的所有材料找律师详谈。
比较复杂,看来得咨询律师了……
就算你们的保险代理人离职了,也还有区拓啊,怎么会没人联系你们呢……
《保险法》第57条和58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续交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的2年时间即为复效期,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交纳保险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复效期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你的保险合同已经过了复效期,即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了。此时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你们的合同,但是你说你有交到2006年,即你已经交了9年的保费,所以保险公司应该退给你这9年里保单所产生的现金价值(具体按所买险种,保险合同规定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