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对新能源车进行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1225.32,8.560,0.70%)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
政策内容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据了解,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近期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等递交了一份救助汽车业的建议。其中在“如何促进汽车市场发展”中特别提到降低购置税。
这份建议称,为了节能减排,按照国际惯例,对小排量乘用车税收优惠,对大排量乘用车税收不优惠,并设计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按排量分级征收汽车购置税。
将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排量1升至1.5升乘用车购置税调整至4%;排量1.5升至2升的乘用车购置税调至6%;排量2升至2.5升的购置税调至7%;排量2.5升至3升的购置税调至8%;排量3升至4升的调至9%;排量4升以上的购置税仍为10%。
方案二,免收小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拉动内需、节能环保的主导思想下,这份建议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且倾向第二种方案。如果一切顺利,预计明年上半年相关措施将会出台。
虽然这样,减免购置税的法规何时能够出台,谁也说不准。但是,在我国,任何法律和政策的出台,都有一个执行的时间,并且法律常规有一项规定,就是不能用新的法律去解释并处理新法执行日之前的问题。
据此,已经交纳的购置税是不能退的。倘若2月1日能够出台,那么,等出台后你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购置税是应该按新法执行的,或者按排量分级征收,或者免收小排量。
今年3月份吧
现在不是已经出台了吗?1.6排量以下的购置税只收取5%
不知道什么时候真正的实施 等啊等啊等
这个是正在规划中的“燃油购置税”
据说1.6以下的很有可能免除购置税,但绝对还没出台正式文件
看这个新闻: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1216/04385639704.shtml
参考资料: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1216/043856397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