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过错”女方
受补偿希望不大
理论上讲,离婚对双方都是个损害,但总有在其中受伤更重的一方。婚外情已成为中国婚姻破裂的第一大杀手,比如男方因外遇而造成离婚的,一般情况都以女性受伤较多。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一日夫妻百日恩,在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时,男方会有让步,以净身出户换得个“不内疚”。但这样的人还是不多,一般都会闹上法庭。那么“无过错方”的女性能得到多少补偿呢?
在舆论上,遭背叛的女方也许会获得一些支持,但上了法庭,法官的判决却未必能在经济上给予“倾斜”。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告诉记者,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只要没达到重婚或者婚外同居,法院就不会判赔偿,普通的精神或肉体出轨、一夜情等等,只能作为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证据。真正因婚外情获赔的例子极少,赔偿数额也很低。
徐建民律师回忆曾遇到过这么一个案例:丈夫称单位加班,晚上没回家,妻子就怀疑丈夫在别的女人家里过夜,于是就叫上自家亲戚去作证。结果,一大班人冲进别人家里,发现丈夫与一赤身女子共处一室,愤怒的妻子拿走了那女子的衣服并报了警,那女子最后只能用浴袍裹身在众人的目光下上了警车。当这件事闹到法庭上时,妻子与她的亲戚因侮辱罪负上了刑事责任,而这位妻子并没有因为有丈夫外遇的证据,在随后的离婚官司里获得赔偿。
按法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妻子指控丈夫出轨,那么必须自己找证据,而现实中这个取证过程是艰难的。
比如“婚外同居”,徐律师告诉记者,法律上对婚外同居的司法解释是“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只有当警察抓个正着,二人又无法证实夫妻关系时,这样的证据才不犯法而有效,如果像上例中的破门而入得到的“证据”,或是在别人家里,用针孔摄像机之类的手段偷拍的画面,都属于非法取证,法庭不会采信。这还不够,还得有二人租房的房东、左邻右舍或者居委会证实二人同住了多长时间、是不是达到同居的“标准”,另外还需要可以证明两人关系的照片、普通信件、电子邮件、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在法庭上才有说服力。
而在实际操作中,对婚外同居当事人往往只要稍加注意,在时间和次数上做做文章,便只是“通奸”,尚不构成婚外同居,就可以轻易规避法律的制裁。反倒是找证据者容易被告“侵犯隐私”。
那么,因男方出轨而婚姻破裂的“受害”女方到底能得到什么赔偿?徐律师坦言,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怎么判,都得由法官自由裁量,而法官对判赔尺度的把握一般都非常“温和”。做出高额赔偿的判决需要法官付出相当的勇气。而在徐律师十几年的代理经验中,真正因婚外情获得赔偿的很少,赔偿数额最高也不超过一万。而且一旦上法庭,无论谁对谁错,婚内财产基本上是均分的多。对配偶方的赡养费也尚无相应的倾斜规定。
不过,徐律师说,公道自在人心。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还是社会上的人们,大家都支持传统的主流的婚姻价值观,这在具体的离婚案处理中都明显地体现出来。而大多数的离婚也是双方私下协商,达成共识的,体现了互谅互助。
2女性自我保护的方法:给危机一段喘息时间
与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不同,在一些非婚外情的离婚案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比较多。创办了杭州首家专业婚姻网站——杭州离婚网的李江华律师认为,当走在婚姻十字路口,碰到婚姻问题时,不要太过激动,而要给危机一段喘息时间,不要急于迈出离婚这一步。
农历正月初八,春节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萧山法院的立案庭就跑进来一对夫妻,两人在春节长假闹得不可开交,新年第一天,两人都没去上班,而是直接来到了法院。
闹离婚的是一对再婚的中年夫妻,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
“有时候想想都是再婚的,也不容易,心一软就凑合着过了。今年春节说好一起去我老家走亲戚的,可他被几个朋友叫去打麻将就停不下手了,没日没夜地打。我劝他回来,他还动手打人。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妻子向工作人员哭诉,丈夫在一旁一言不发,猛抽着烟。面对工作人员的劝说,女方一脸决绝。“这婚我是一定要离的!我们没有孩子,财产也都分割好了,你们赶快给办了,越快越好。”
小刘和小燕都是1983年出生的,小刘是广告公司的设计人员,小燕是保险公司的,两人的收入都不错,双方的家庭条件也好。结婚前,人人都说这是一对金童玉女,但让人想不到的是,两人的婚姻生活从2007年3月1日登记结婚开始到6月1日登记离婚,刚好3个月。而从他们举办婚礼到离婚,只有7天。
小刘苦笑着和记者说,结婚后他才发现,老婆的脾气与婚前大不一样,动不动就大哭大闹。结婚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吵翻了,因为小燕责怪小刘没有陪自己一起睡懒觉而非要小刘重新睡到被窝里,小刘则坚持不肯。如此,小燕便大哭大闹,继而说出了一些“刚刚结婚就冷落她”的话。小燕就回了娘家,小刘一恼火,也不去接她回家。一周后,小燕要求离婚。
2007年来,杭州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当年办理离婚登记的青年男女,有2721人,占全市离婚总人数的11.3%。从萧山区2007年第四季度的349对离婚夫妻来看,结婚当年离婚的占到了27对,结婚不到三个月就离婚的竟然有9对。类似的状况,在杭州拱墅区也相当明显,拱墅区2007年12月共办理离婚登记84对。结婚不到两年离婚的17对,结婚当年离婚的也有6对。其中,大都以女性提出为多。
常言道,婚前张大眼睛,婚后半开半闭。结婚时要慎重,而离婚的时候要理性。特别是对女性来说,作为离婚损害比较大的一方,无论从日后再婚不易,还是感情受伤害等方面,为了保护自身的最大权益,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提出离婚。李江华说,如果给双方一段时间,在“模拟”的离婚生活中,各自冷静地分析自己的不足,回味对方的长处,从而包容对方,这样,两颗心就很容易产生“共振”,从而重续前缘。那么这种“闪离”就不会出现。
他给提出分手的女性支了一招。他说,一旦双方提到离婚,此时千万不要冲动地去办理离婚手续,而是应该选择一个冷静期,试着分居一段时间。因为根据李江华的办案经验,不少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后,正常的婚姻关系又恢复了。
“其实,冷静期就是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而是在生活上先真正‘离’一段时间,给婚姻一个缓冲区,使双方在远离婚姻生活各种内容的环境下,品尝没有‘另一半’的滋味,同时也使双方能够冷静地对婚姻进行反思,对他或她进行再认识。”李江华说。
3女性对离婚的四大原则性误区
不少女性对离婚存在四大原则性的误区,而这种误区很可能对一个人一生幸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误区一:一些女性认为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她们都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知道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通常情形下,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误区二: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
不少女性认为,只要自己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其实不然。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就是已经离婚的,如果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在离婚后一年内,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误区三:我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
其实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而是要综合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比如:第一,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等;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习,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 所以,法官会综合各种情形做出判决的。
误区四:只要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决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那么就算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应重在改善夫妻之间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想办法与对方进行沟通,心平气和地磨合,而不是说放任对方到法院去起诉,只是坚持自己的答辩意见。
4离婚成本究竟要多少?
新《婚姻法》的出台,尽管简化了原本繁琐的离婚手续,使离婚变得方便起来。但真正要离,也不是很轻松。
打了十几年民事官司,对离婚案接触颇多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认为,离婚成本一般主要取决于双方对离婚的态度。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的意愿达成一致,上民政局协议离婚是省钱又有效率的方式。离婚证工本费加上其他登记费,几十元就能一切“OK”,而且当天就能办完。
如果一方不肯离,或者因为双方因财产分割或孩子抚养问题争执不下,那么离婚就会比较麻烦,一般也只有借助律师和法院的力量,进行诉讼离婚了。
通过这条渠道解决,就算最后终于离成了,那么它的离婚成本有多少呢?徐建民给记者开了一张详细的离婚清单:一起普通的诉讼离婚案的必要开支除了财产房屋的评估费,主要有律师费和法院诉讼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杭州律师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至1万元左右,如果夫妻俩包括房子车子等的共同财产约为100万元,那么律师费会在3万至4万元。而法院的诉讼费也是根据具体金额收费,比如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就收50元诉讼费用,1万元以上的,法院加收1%的费用。
当然,徐律师也预测说,随着人们财产数量的增加和将来法律随社会变化的不断完善,离婚的成本越来越高,这是不容置疑的一个趋势。
现在婚姻法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 婚后的 如果他是过错方 (要有证据) 你可以多分的
关于财产问题,如果在婚前没有特殊约定的财产,在婚姻续存期间都为共同财产。电话录音好象不算依据,你如果有照片或者录象最好。
你可以先和他好好谈一下,这样的问题不是很好解决的。如果能够协议分开应该还可以多要些财产,如果你证据不足,到法院离婚的话,对方坚决不同意也没有办法,现在都是一调解为主。
不知道你是想离婚还是怎么的?还是就想多拿些财产?
结果对你不利,你可能什么也得不到,赶紧找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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