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档案的迁转或托管
户口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迁转手续,档案则由学工处档案室寄到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或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按其就业的单位,经中国邮政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下旬左右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统一寄出。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招毕办备案。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者的户口和档案的处置方式
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出学校,单独申请档案托管,也可同时托管。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 档案转人事代理机构(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或转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对方同意)
② 向学校提出申请,档案暂时寄存学校
③未办理以上两项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地,省内的转到地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省外的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有些省份要求转到地级或县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办理档案托管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
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请未就业毕业生留下毕业后的联系方式,以便为你提供服务。
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年后,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按生源所在地的要求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3、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请复印《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说明》,填好后交所在院系审核签章,签章后的《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要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原件)一并由院系集中交到学生工作处方为有效,毕业生本人必须留一份登记表作为今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的凭据。
户档托管的受理时间:5月1日至6月1日。
4、档案暂时寄存在学校与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区别
(1)寄存在学校
保管时间两年,不收费,无身份累积(不计工龄,不能评定职称等)
(2)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
保管时间由你定,按规定收取托管费,出具证明也收手续费,自托管之日起计工龄,可办理职称晋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