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停学生的课。因为《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应该停下学生的课;而应该对学生加强教育才对。
当然不行,要是教师随便停只要学生没做记大过的事就可以向校长或教育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