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加盟费,能退吗?

2024-12-27 19: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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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明确,我国法律对于加盟者是有特殊保护的。所以加盟费完全是可以主张退还的。

这些回答加盟费不能退的网友要么是不懂法律,要么就是站在加盟公司一方,实在是有误导之嫌疑。加盟关系属于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不能用想当然、惯性的思维去理解。

但是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因此遇到此类问题大家应当尽快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具体可以搜索咨询余智明律师。

下面附本人办理的案件(当事人缴纳加盟费14万,最终在律师代理下退还12万):

回答2: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来主张退还加盟费的,一般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需要没有接受和使用对方的主要进行资源,一旦接受和使用的对方的经营资源,是比较难以退费的

2、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加盟的法律关系,目前形形色色的加盟项目,有的采用的模式并非是加盟法律关系

3、是需要及时委托律师行使自己的解除权,这类案件时效很重要,一旦确定需要退费,要及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不能拖延

4、如果对方公司存在违法的操作,也是可以主张退费的,例如不具备成熟的经营资源、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主要信息等

5、就是符合一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团队律师办理大量加盟类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进行咨询

附团队办理相关案例:

1、合肥办理案例

2、杭州办理仲裁案件

3、南京办理案件

4、上海办理案件

回答3:

能不能退加盟费,取决于很多因素。
第一,要看签约时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甚至已经合同期满了,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

回答4:

正常情况下,加盟都会签订加盟合同,合同里通常会写明关于加盟费的各项处理条例,加盟费能不能退、能退多少,需要根据加盟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判断,建议您仔细查看过加盟合同的条款后,再与您加盟的公司进行协商退款。
一般退还加盟费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
1、及时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鉴于加盟合同的解除权行使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因此应当及时提出;
2、未使用对方的主要经营资源,加盟关系是一种利用对方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如果已经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则会对退费产生较大影响;
3、加盟公司方存在违约行为,这里需要是根本违约;
4、对方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不拥有成熟的经营资源;
5、其他一般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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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6-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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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这种情况需要以加盟合同为依据,来判断能不能退,应该退多少加盟费。一般情况下加盟都是会签订加盟合同的,且合同里会具体写明包含有关加盟费的各项处理条例,您可以仔细的查看您签订的加盟合同,然后和您加盟的公司进行协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