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企业账户。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办法
不用急的,里面账户(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中的钱都是归你的。你离职以后,原有的企业年金账户被帐管行封存,也就是企业不再缴费了。但是并不能够将你账户内的钱转移到他人的账户内。
等你新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你就可以把原来这部分钱转移到新的企业年金计划了。
国家规定企业年金只有在退休,身故,出国或者参军等情况才可以领取,届时凭有效证明复印件去原单位领取你的钱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1.新单位没有年金帐户的话只能将帐户保留在原单位,做保留帐户,继续参与投资.不能转到你爱人的帐户里.
直到新单位建立年金你再转过去或者退休后领取
2.退休,身故或者出国定居三种情况可以领取,领取时有一些材料要准备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证明,申请表,还是银行存折等,具体操作时你可以问你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公司,他们都会有服务热线和客服的.
由原来单位代为保管
留在原单位就可以的,但是转到您爱人的账户是不行的。以后等您的新单位建立年金后再转也不迟。
按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领取的条件基本有三个,一个是退休,再一个是出国,三是身故。企业中主管年金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部)都了解办理手续,到您退休的时候,找他们办理即可。
您对账户资料的留存问题可以放心,目前具有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在计算机系统和档案资料的管理方面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每年还要接受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严格审计,资料丢失的概率很小。
您还有一个便利的条件,可以让您的爱人经常在单位查一下您的账户信息啊,呵呵,您就当是存了个长期存款吧。
不过需要提醒一下:您的留存账户的管理费的缴纳问题,要看企业是如何规定的,也许您还需要定期支付账户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