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与使用人非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交强险所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险应赔偿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车主)对损害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简介:
《侵权责任法》,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提交本次会议三审。草案拟进一步对侵害人身权如何赔偿作出规定。同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绍: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其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 有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中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
焦点问题: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产品质量损害,从网络诽谤到环境污染……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侵权行为,人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本报列举了这部法律涉及的十大焦点问题,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部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