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需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外,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同时,应当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即: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请添加详细解释
不是师范专业的要到当地的教育部门参加报名考试.非师范专业要有普通话二乙以上.还要参加两门考试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还要参加面试考核,一般是进行说课.
你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普通话等级考试。一般要求考到80分,二级乙等就好,如果你是想教语文,那就得二级甲等了。全考完之后就可以申请了,申请程序是这样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具体你要问一下当时教委了:)
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非师范专业的还要进行面试,一般进行说课。
当然还有别的办法,比如有关系。
当老师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