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与伤残等级(程度)鉴定没有类比关系或对应关系。轻伤一级属于伤情鉴定,伤残属于残疾程度鉴定,两者两个鉴定标准与程序,没有太大的关联关系,鉴定上轻伤不一定就会形成伤残结果。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涉嫌了故意伤害罪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