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姓名变更。
1、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2、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3、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4、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5、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正在服刑和被剥夺政治权力的的人是不可以更改名字的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姓名变更。
1、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2、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3、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4、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5、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