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正常情况下,如果住户不参加集体供暖,就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向供热企业交纳热损费。大约是正常供暖全款的30%。物业公司的解释是,某些住户虽然不用热,但是左邻右舍的供热通过墙壁或者暖气管道也能传导过来,实际上也是在享受低度供热,这就给供热单位造成了一定量的损失。不过,各地各个社区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有些要交有些不交,但是物价部门已经给出了答复:没依据,不得强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