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场“敬畏自然”之争又随着印度洋海啸的发生在各大媒体上日 趋激烈。从非典到海啸,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当人类面对灾难时,总会对自身的行为做出一些反思与警醒,而无论是“敬畏自然”还是“人定胜天”,人类今天的抉择也总会对未来的命运产生影响。 近日,本周刊特别约请了环保学者汪永晨就最近争论的一些问题发表了她的看法,同时,也希望为持有不同观点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争鸣的园地,欢迎投稿阐述各自观点。 印度洋海啸后,美国地质调查局在检测到地震后试图通知印度洋沿岸各国准备,可无法找到与这些国家沟通的途径。一些科学家为此指出,如果人们在印度洋也建立了海啸预警机制,给人们提供防护教育,这场灾害也许不会夺去这么多人的生命。不过与此同时也有人质疑:如此之大的灾难发生,只是因为没有海啸预警系统吗? 诸多科学家对此进行分析后指出,本次海啸之所以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坏力,无疑与以下三点客观因素密切相关:一是灾害本身规模巨大。在这次罕见的巨大地震中断层移动又导致断层间产生一个空洞,当海水填充这个空洞便产生巨大的海水波动,罕见的大海啸产生了;二是灾害发生异常突然。在地震约半个小时后,以每秒200米速度传播的海底波动就到达了苏门答腊岛亚齐省海岸,约1个小时后就在泰国普吉岛登陆,两个半小时后殃及印度和斯里兰卡,最后甚至冲到东非索马里;三是受灾地区人员密集。 由大自然带来的大灾难其实并不罕见。百年来死亡人数过千的大海啸有过7次。百年来世界重大地震中造成重大死亡的也有14次之多。这一次又一次的灾难说明什么:人类还没有了解多少大自然的奥秘,更抓不住制止大自然发怒的时机。“无边的大海就如站起来走向你的大门口,水盖住了天”,这是亲眼见到了海啸的人的形容。 正当我们为印度洋大海啸,夺走了十多万人的生命而惋惜,而伸出自己的双手时,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人与自然,以谁为本?这是《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文章的一个标题。作者说:“有人把‘天人合一’解释为人和自然相处和谐。对这样与词语原意不甚相符的解释我并不反对,但是我认为,人类要看到天与人之间不完全是和谐的一面,还有不和谐的一面。如果我们在人天关系上没有一个冷静的估计,就会放松警惕,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作为科学家的此文作者认为,要对一般人理解中的“天人合一”之解做修正。而他的修正,是强调天与人之间不完全是和谐的一面。 我国著名作家赵大年在《环境意识和环境文学》一文中对“天人合一”也有过解释:“华夏先哲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天人合一’思想,近来深受中外学者重视。‘天人合一’说的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我理解,它的核心,是把人类看作自然界的一个和谐的组成部分。”虽说人乃万物之灵,但人类与万种生物一样,都是由大地母亲哺育,靠阳光雨露滋润,才获得生命和生存条件的。 本人不是科学家,也不敢胆大妄为称自己为作家。但我也有自己的观点并深信: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强调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而不是两者的对立。 有例为证:1998年的长江洪水比1954要小得多,可灾害却不知要大多少倍,我想成年人都不会忘记。那是为什么?大自然中原本的湿地是“大缸”,洪水来了可以蓄水,洪水去了可以润泽大地。一场轰轰烈烈的围湖造田运动后,湿地没有了,“大缸”成了盘子。其结果,小水大灾,大水就更为可怕了。 《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一文中说:“从历史来讲,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人类对自然的抵御能力很有限,所以一些进步思想家强调人定胜天,鼓舞人类与自然界作斗争。”德国多德蒙特大学工程博士王维洛不同意这一说法:“人定胜天”,这个成语常被解释成“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其实,“人定胜天”这个成语的正确断读应该是“人定/胜/天”。宋·刘过《龙洲集·襄央歌》中有:“人定兮胜天,半壁久无胡日月。”“兮”为语气词,这样,“人定”是一个词,是句中的主语,“人定”中的“定”就没有“一定能够”的意思。 几年前我采访武夷山保护区副主任邹新球时他讲了这样一段经历:1970年他一当工人住在山上就砍木头,当了班长以后是指挥一个班砍木头,当了工区主任后指挥一个工区砍木头,当了林业局局长后指挥全局23000人砍伐木材。在他工作的15年时间内,一年平均采伐十几万立方米木材,上交税利共1.5亿元左右,可是1992年一次洪灾损失就是4亿元。他说现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