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明由男方承担一切欠债但离婚协议写共同生活期间欠债,男方跑了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26 0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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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是共同生活期间的欠债,如果债权人要求还款,你是负有返还义务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们之间有协议,你可以在偿还欠款之后,向你前夫追偿。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你不能以离婚协议作为不还款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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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写明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并且双方都是自愿签字,那离婚后你就不用承担了,

回答3:

离婚协议只是对内的,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你只是有追偿权

回答4:

您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的协议,对债权人无效,除非债权人明知,否则,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您需要先行偿还,然后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