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的婴儿一般判给女方,10岁以上的孩子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会让他自己选,4岁的孩子正好没有明确的归属规定,一般要看以下几方面:
1 孩子从小和谁感情好
2 双方谁更迫切的在争取抚养权
3 孩子跟谁会更有利于他的成长
其中第一 第三方面考虑的比较多,但是也考虑第二方面
谁的生活环境对孩子好就判给谁。经济条件不是唯一要素。
女的要就会判给女方。貌似是这样。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判给谁来抚养,法官会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进行综合考虑,还要看双方在法庭的举证情况,而不是简单的看二人工资收入差距。
1,你们自己协商,如果同意就可以了,也可以问孩子愿意跟谁
2,不同意,法院会判,给更适合带孩子的,比如经济条件和教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