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
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美国的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日本的东京同业拆借利率、欧盟的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
基准利率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市场化。这是显而易见的,基准利率必须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且不仅反映实际市场供求状况,还要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
(2)基础性。基准利率在利率体系、金融产品价格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它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利率或金融资产的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3)传递性。基准利率所反映的市场信号,或者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地传递到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也叫再贷款利率或再贴现利率。
基准利率是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的基本利率。
基准利率首先要是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有广泛的市场参与性,能够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其次他是一个传导性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关联度强,影响大,最后它要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便于控制。
世界上最著名的基准利率有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和美国联邦基准利率。
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的金额与存入或贷出金额的比率,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我国的利率分三种: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即基准利率,又称法定利率;第二,商业银行对企业和个人的存、贷款利率,称为商业银行利率;第三,金融市场的利率,称为市场利率。其中,基准利率是核心,它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起决定作用,它的变化决定了其他各种利率的变化。
基准利率是我国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比如,1987年针对温度回升的经济空气,国务院提出“压缩经济空气”,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中央银行明确提出“紧中有活”的货币政策,提高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从第四季度起,将年度性贷款和短期贷款的利率由3.4‰和5.4‰提高到6‰。1988年第四季度,面对经济过热和明显的通货膨胀,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一系列旨在紧缩银根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其中包括继续提高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年度性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由6‰分别提高为6.9‰和6.3‰,以控制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又如,1995年面对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于元月一日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
基准利率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存款、贷款、贴现等业务的指导性利率,存款利率暂时不能上、下浮动,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至上浮70%
就是银行间 同行拆解款利率 基本上等同国债利率
基准利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