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若开票给他,相当于确认他们已经付款了,应该不要开吧。
经济合同纠纷最麻烦了,任何事情一定要学会留下痕迹。
送货单上没有公章,那有没有相关人员签收字样啊,如果有的话,那就应该还有点希望吧。
你们虽然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买卖关系,况且他们之前已经付过一部分款项,证明他们也承认了与你们之间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所以我觉得你的证据还是有的。
至于对方业务员被开除了,应该影响不大,毕竟此事件是在该业务员与对方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时发生的,他的行为应该是能代表公司的。关键是他能否协助你报案。
找公司法人啊。业务员被开除可以做证人。和你交易的公司法人是谁就告谁。因为对方业务员接收了送货单。他代表的是对方公司。事实成立。他支付你多少钱。你开多少钱票给他。他的客户卷款跑了,与你没有关系。前提是这家公司不是你的上级公司
直接起诉对方公司的法人即可。
我是1L的,看到你的修改了!
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开了!
我怀疑有串通嫌疑!只不过后来分赃不匀!
那样有猫腻的话【70%可能性!】,就坚决不能开发票了!
直接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