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上家公司还没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可以同他签劳动合同,否则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公司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除非原公司同意劳动者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如本公司招用与其他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劳动者一同对原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只要应聘员工证件手续齐全,可以签约.与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是他自己的事情,他可以承担擅自离职的责任,比如上家公司对他的罚款也就是说经济损失的赔偿(或以扣除应付工资的方式).这再劳动法中有规定.
签约前可以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再看看.关于这些也可以跟应聘员工说清楚.他跟你们公司签约后,你们双方又都要受新合同约束了.
不能。除非你是兼职。如果你的上家公司不允许兼职,你也不能和其他公司签订。如果你真的想走,你就辞职。他不允许你辞职的话。你看他公司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有的话,你可以按合同法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