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信用证案例分析

2025-01-24 03:54: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不符点成立,

  因为800M/Tons±5%可以对quantity 有一个变化,但是不能对信用证的总额有相应的波动. 其实买方开信用证的时候,你们就应该让他们写成"Amount: USD 1,200.00(±5%)".

  应该说Shipment should be effected before Sep. 15th, 2006.因为你们合同上明确规定“交货期2006年9月15日之前”, 况且immediately到底是怎么个立即法呢,这些都太模糊了,

  这两点足够形成不符点,是属于你们审证的时候不小心造成的。

  2. 合同上规定“交货期2006年9月15日之前”, 而你们9月7日装运,买方却在9月10日要求索赔,明显这个买家是不安好心的。而当时银行建议部分办理托收的时候,你们就应该要与买方达成协议,并立即要求买家修改信用证。

  但是,买方索赔从理论上讲是合理的, 因为信用证收到是8月1日的,但是装运是在9月7日日,相差37天,怎么也不能算是“立即”。 按照06年当时的UCP500来说, 按惯例“立即”应理解为开证日起30天。 所以,你们确实是“延迟装运”

  3. 我觉得不能说是“开证行失误”,因为开信用证之前,买方一定要让卖方审核信用证申请书后才能去开证,而开证后,卖方也会收到信用证副本,当时如果卖方看出有哪里不对的,立即让买方修改信用证就可以了,因此,不存在开证行失误这种说法。

回答2:

不符点成立,因为800M/Tons±5%可以对quantity 有一个变化,但是不能对信用证的总额有相应的波动,包括货物的price都不能有变化

immediately 等单词不建议在信用证中使用
UCP600:
Unless required to be used in a document, words such as "prompt", "immediately" or "as soon as possible" will be disregarded.
除非确需在单据中使用,银行对诸如"迅速"、"立即"、"尽快"之类词语将不予置理。
The expression "on or about" or similar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stipulation that an event is to occur during a period of five calendar days before until five calendar days after the specified date, both start and end dates included.
"于或约于"或类似措辞将被理解为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某项事件将在所述日期前后各五天内发生,起迄日均包括在内。

开证行一方面在开证中间存在失误,不能出现immediately这样模糊的单词
另一方面在处理拒收上,如果得到受益人的指示的情况下也不能单方面的放单

回答3:

1.合同的付款条款确定的不明确。开给买方的即期汇票,并没有说明白到底是何种付款方式。应该明确到底是哪一种。
2.银行没有失误。D/P45天,目前国际上银行业有两种操作方式:
a.先拿单据,45天付款
b.按D/A45天操作
所以,银行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过错。托收本来就属于商业信用。
拒付利息,这个事情,应该是你们和客户自己商量吧,看谁来承担,谁付都OK啊

回答4:

这都是以前的事的。要是用现在的UCP600与UCP500那是有不同解释的。也不知道你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不好发表意见了。

考试的时候你可以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