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申请补充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六条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申请补充证据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双方证据交换后没有超过举证期限,可以补交证据。
尽快打电话联系给你做仲裁的仲裁员,他说可以就可以,说不可以就没机会了。这种事搬法条意义不大。如果他说仲裁裁决开完庭就下了,你也没办法。那样的话就去法院诉讼吧。
如果没有宣判,可以在庭审中针对公司证据提起质疑。
如果已经宣判,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针对公司制造伪证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检察院控告/。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证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一般的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定性为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