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报男职工的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吗?

2024-12-29 11:54: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生育保险只可以一方报销,男方可以申请护理津贴和假期。

一、生育险女方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3、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二、生育险男方保险待遇: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生育保险—百度百科

回答2:

女方是女方的。男方可以申请护理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另一项补贴,男方参保半年,在孩子出生后,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津贴,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10天,用于护理假期间工资补贴。

回答3:

你好!报销型的保险原则就是不能通过保险获利,也就是说不能通过重复报销来获得利益。

回答4: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 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男职工是无法报销生育险的。男方可以申请护理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另一项补贴,男方参保半年,在孩子出生后,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津贴,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10天,用于护理假期间工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