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
董永 东汉时人,据历代县志及《大清一统志》所记,均载为今博兴县人。其里
居当系县城南5公里的董家村。
董永早年丧母,与父亲董还如相依为命,以种田为生。灵帝中平年间 (184~189
年),山东青州黄巾起义,渤海骚动,董永随父亲为避乱迁徙至汝南(今河南省汝南一
带),后又流寓安陆(今湖北省孝感市)。董永的父亲病亡,无力埋葬,向人借钱1万,
言定日后做钱主的奴仆,以身抵债。董永扶亡父灵柩回乡,葬于城北。在返回偿债途
中, 路遇一女子,愿做董永的妻子。二人同至钱主家,女子一月之内为主家织绢300
匹,偿还了欠债。三国时诗人曹植的《灵芝篇》单咏此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
遗,举假以供养,慵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
机。”对于董永妻的所为,民国廿四年《续修广饶县志》说:“抑古侠女者流之行径”。
明嘉靖三年(1524年),乡贤祠内即供有董永的牌位,后又在太和村建董永祠,董
氏后裔岁时致祭。董永后裔分三支,长支在太和村,存有董永影像;有一支迁居博兴
县垄注河村,故董永墓在垄注河。
【神话传说中的董永】
董永,汉代千乘董家庄(今属博兴县陈户镇)人。家贫,自幼丧母,靠自己种地劳动养活父亲。董永每去田间劳作,则以小车推着父亲,放到树荫下,并备有水罐,为父解渴,过着父子相依为命的生活。父死,无钱治丧,永便自卖其身以葬父。后人传为佳话,拥永为孝子楷模,列为二十四孝之一。为宣传之需,将董永作为文学创作题材,并加以神化,遂有董永至孝、感动天地、仙女助织还债的故事。传至现在,脍炙人口,妇孺皆知。
董永与七仙女的美丽传说传承至今,影响、熏陶了一代代的华夏儿女。有关这一传说的著作也不断出现,如孝感市董永传说研究会编写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晓黎、巫玉编写的《董永与七仙女》,周濯街编著的《七仙女正传》、立波编著的《天仙配》等等。
著名演员胡歌曾在《天外飞仙》中饰演董永。并获得好评。
胡歌版董永又叫童远,地瓜。]
董永与七仙女考
董永与七仙女的传说可谓家喻户晓。1950年,这个传说有赖于安庆拍摄的黄梅戏电影《天仙配》而大扬于天下,黄梅戏是产生于安徽省安庆市的主要地方戏曲。2002年10月26日中国邮政局发行的一套邮票《民间传说———董永与七仙女》,更是扩大了这个传说在当代生活中的影响度。但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传说中的两个主人公董永与七仙女的来源则不甚清楚,一般认为故事成型于戏曲胜地怀宁黄梅山区流行的传奇《董永遇仙》。董永一角是来源于历史人物还仅是传说人物?唐宋以来,博兴、广饶、孝感、丹阳、东台、通州、蒲州、河间等地都称有董永遗迹,可见人们并不认为董永是可考的历史人物。至于七仙女,至今仍有人将之混同为织女,到头来,董永与牛郎之间的关系便难以理清。
董永遇仙传说发生于东汉中叶,支持这个结论的可靠材料过去只发现了三条,第一条见于东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修建的今山东嘉祥县境内的武梁祠石刻,该石刻上有董永孝养父亲的画像,但是画像中还没有出现仙女的踪影。第二条是魏曹植乐府诗《灵芝篇》:“董永遭家贫,父老无财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第三条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卷1:“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董永上工的路上遇到一个女子,那女子要与他成亲,董永推脱不了,便一同来到主人家。妇人“能织”,“一旬织缣百匹”。帮助董永偿清债务后,便与之告别了。临行之时,她向董永交了底:“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上帝令我助君偿债尔。”
其实,董永是实有其人的。笔者发现,历代史料中至少记录了四个名叫董永的人。第一个董永记在《汉书》卷17《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中。有一个叫做董忠的人,因为告发别人的一个阴谋而立功,被汉宣帝封为高昌壮侯。后来他的儿子董宏、孙子董武又相继为侯。西汉末年,董武为王莽所废。幸运的是,27年之后,东汉光武帝为了收买人心,复封被王莽所废的西汉故侯时,建武2年(公元26年)高昌侯第四代(玄孙)董永又被朝廷找到,再度封侯。《汉书》明确记载,董永生活于“千乘”(今山东青州,即高昌侯国所在地),与《搜神记》所记完全一致:“汉董永,千乘人。”因这条材料记在《表》中,且非常简略:“侯永绍封”,历来不为人所知。第二个董永生活在东汉末年。最早记下这个董永名姓的材料首见于南宋人娄机所撰的《汉隶字原》卷1:“孟郁尧庙碑阴。碑云:刊碑勒谍。碑皆载仲氏父祖兄弟子孙所历所终之官,独有一董永为异姓。”若此碑文所录不误,可以确定,公元167年左右今山东曹县(济阴)之地有一位大约五十上下的乡绅董永其人。第三个董永在唐代,《新唐书·孝友传》记载河间有一个孝子董永,曾受到朝廷旌表。第四个董永在宋代,《宋史·董槐传》的传主董槐是南宋的名相,他的父亲叫董永。
以上四个董永,只有两汉之间的那个董永最有可能是传说主角的历史原型。董武被废后不久,正逢乱世,山东犹受其害,董武父子生活艰难自不必说,即所谓“董永遭家贫,父老无财遗”。所谓“遭”家贫,只能说明原先董永并不家贫,后来因发生变故,所以致贫;如若原就贫寒,父老岂有“遗财”?董永在贫寒中能“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正是他孝行的体现。
高昌侯董永与传说中的董永之间至少有五点重要的吻合之处:(一)二人姓名相同。(二)从时间上看,前者与武梁祠壁画,曹植、干宝的记载均不矛盾。(三)从地点上看,前者与武梁祠画像题记、干宝《搜神记》所记完全一致,皆为“千乘人”。(四)二人都与“孝”有关。尽管高昌侯董永的孝行只是笔者的推测,但“孝”作为高昌侯的传家宝却是史实,所以这种推测有合情合理的一面。(五)二人的生活条件有相似之处。高昌侯董永在父亲被废之后、自己未封之前,有27年的贫寒生活经历;传说中董永家境本来似乎不贫,后来才破财。因此可以认为,董永遇仙传说极有可能是以两汉之间的历史人物高昌侯董永行孝、封侯的史实为材料,杂糅东汉时期的神仙观念而形成的。因后人不知它的历史渊源,所以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失真,以致到了东晋时,干宝只听说董永“少偏孤,与父居”的故事,而对他的家世则一无所知了。
至于七仙女,曹植之诗称她为“神女”,《搜神记》中她自称“天之织女”。而在《搜神记》成书的东晋时期,牛郎织女的传说已经成熟并得到广泛的传播。今存晋代到唐代的董永遇仙传说材料几乎是空白,也许正好说明牛女传说的巨大影响抑制了董永传说的传播。之所以会这样,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既然牛郎已经与织女结缘,那么董永怎能再与之结为夫妇呢?
敦煌残卷《董永变文》是一篇重要的文献。变文有一个重要的变化是,织女已经从一个演变成三个了!董永的儿子董仲长到七岁,受人羞辱,要找母亲,一个道士孙宾告诉他说:“阿耨池边澡浴来,先于树下隐潜藏。三个女人同作伴,奔波直至水边旁。脱却天衣便入水,中心抱取紫衣裳。此者便是董仲母,此时纵见小儿郎。”织女变成三个的契机,一方面是为了与牛女传说划清界线,另一方面也是以天上星象为依据的。织女星本有三颗,位于银河岸边,三星呈三角形排列。虽然有了三个织女,到底还不能与牛郎之妻截然分开,也不能确认哪一个织女是董永之妻。到了宋代,这个问题才得以彻底解决。
明代人所编的一部载录宋元旧话本的小说集《清平山堂话本》在中国早已失传,20世纪初由日本传回国内,书中保存着一篇完整的话本小说《董永遇仙传》。董永的儿子董仲舒为了寻母,道士严君平指点道:“难得这般孝心。我与你说,可到七月七日,你母亲同众仙女下凡太白山中采药,那第七位穿黄的便是。”董永所遇的仙女第一次成了“七仙女”。从此之后,明清以来的各种地方戏中,董永所遇的仙女都叫七仙女了。织女一下子变成了七位,那么在天上,她们又是什么星宿的化身呢?
笔者发现,在中国古代星象学中,天上以“七星”命名的一共有十三组:北斗七星、紫微垣华盖七星、太微垣常陈七星、天市垣七公七星、东方亢宿折威七星、北方女宿扶筐七星、北方危宿车府七星、西方奎宿外屏七星、西方奎宿天溷七星、西方昴宿昴七星、南方鬼宿天狗七星、南方星宿星七星、南方轸宿青丘七星。这些星宿都有自己的特定功能,其中北方女宿扶筐七星的功能是:“东七星曰扶筐,盛桑之器,主劝蚕也。”(《晋书·志一》、《隋书·志十四》)、“扶筐七星,为盛桑之器,主劝蚕也,一曰供奉后与夫人之亲蚕。明,吉;暗,凶;移徙,则女工失业。彗星犯,将叛。流星犯,丝绵大贵。”(《宋史·志三》)
得名较迟的“扶筐七星”,首见于《晋书》,而《晋书》、《隋书》均为唐人所修,则此星大致得名于六朝之后。唐宋时期,扶筐七星的主功能是非常明确,为人间桑蚕、纺织的主星神。因七星相围如采桑之提筐,所以得名“扶筐”,即“盛桑之器”。《宋史·志三》还说:“织女足常向扶筐,则吉;不向,则丝绵大贵。”元人所修的《宋史》对之记录甚明,可知当宋末元初扶筐七星主桑蚕之功能在民间定有流播。而首出七仙姑的《董永遇仙传》正出于宋元之际。可知,扶筐七星的纺织功能及吉凶预兆上的反映正是七星姑形成的星辰源典。这种民俗认定与宋元话本《董永遇仙传》中首次出现七仙女身影在时间与寓意上都是非常吻合的。因此,唐宋之后,民间观念中织女与七仙女才能不相混同,牛女传说与董永传说则自然分离开了。
不过,今天民间观念中的所谓“姑儿星”,其实指的是昴七星(昴星团),但在唐宋时代,这种观念还没有形成。唐代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说:“昴七星为髦头,胡星,亦为狱事。明,天下狱讼平;暗为刑罚滥。六星明与大星等,大水且至,其兵大起;摇动若跳跃者,胡兵大起;一星不见,皆兵之忧也。”可能是,后来人们因为找不着“七仙女”的星宿身份,便将之附会到看上去挤成一团的昴七星身上。
【董永和七仙女的儿子】
董永和仙女生的儿子,《董永变文》叫董仲,《董永遇仙记》改为董仲舒,明代《董永宝卷》叫董震清,“挽歌”《槐阴记》也叫董仲舒,评讲《大孝记》叫仲书,其弟(赛金生)叫仲遗,弹词《槐荫记》叫天保。仲书其实就是仲舒。董仲舒是汉代大儒,生于河北,对汉武帝“黜百家,独尊儒术”起了很大作用,也是汉代“以孝治天下”的积极主张者和推动者。把董仲舒说成董永的儿子,是可笑的,但这正是这类讲唱文学作品的特色。更有意思的是,到戏剧文学出现,给董永当儿子的还加上了东汉末年的董祀、董卓、董奉等多人。董卓是大奸臣,历来是反派人物,豫剧《张七姐临凡》却让他做了董永的儿子。还有的说董永的儿子小名叫祀,官名叫仲舒,把前汉、后汉的两个名人捏在一起。
董永的出生地也是这样。按《搜神记》,董永是千乘人,可是没有一部讲唱文学和戏剧文学说董永是古千乘、今山东博兴人,全部是由作者虚构的。话本《董永遇仙记》说是“淮安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董永宝卷》说是“祝州府万阳县普州村”、“挽歌”《槐阴记》说是“黄州孝感县杏花村”,评讲《大孝记》说是“湖广黄州府麒麟县董家村”,弹词《槐荫记》说是“湖广润州丹阳(后改孝感县)董家村”。最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个名为《董永卖身》的手抄本,开头叙董永的身世:“昔日有个董治普,家住胡(湖)广得(德)安府,端阳县内落下户,生下董全生董清,董清又生董彦珍,五辈玄孙叫董永……”有籍贯,有祖孙五代的名讳。这还只是很小一部分。文学作品给董永虚构了一个籍贯,正好跟一些地方的地名相同,他们便以为董永真的是在那里出生。董永是大孝子,人们把他说成本地人,就是给自己增光。即使讲唱文学和戏剧文学中没有提到,一些地方志也会把董永说成本地人。这是另外一些县志说董永是本地人的来由。
【游戏中的董永】
游戏人物,是韩国街机游天罡超人中的角色
不同版本的角色名
韩国版:董永(韩文)
欧洲版:DONG-YONG
日本版:董永
台湾版:董永
中国大陆版:汉董永
美国版:DONG-YONG
西班牙版:(不详)
官方资料:董永原是董家村人,人族、妻春喜。在路上与紫儿发生武力冲突,紫儿失手打死春喜,故董永和紫儿是宿命敌人。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