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能问玄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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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是三国、两晋时期兴起的、以综合道家和儒家思想学说为主的哲学思潮,故通常也称之为“魏晋玄学”。玄学是魏晋时期取代两汉经学思潮的思想主流。
玄学即“玄远之学”,它以“祖述老庄”、综合儒道立论,把《周
易》、《老子》、《庄子》称作“三玄”。玄学之“玄”,出自老子的思想,《老子·一章》中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就是总天地万物的一般规律“道”,它体现了万物无穷奥妙的变化作用。玄学家们用他们改造过了的老、庄思想来注解儒家的《论语》、《周易》,对已经失去维系人心作用的两汉经学作了改造,建立起了“以无为本”的哲学本体论。儒家的“礼法”、“名教”、“天道”、“人道”等思想,虽然也是玄学所讨论的内容,但其主旨却是道家的,即强调崇高的是“无”、“自然”和“无为”。
小善,指利他的不超过收受利益的付出的意思表示,因此,依据交易条件,从伦理学角度,也被称为底线道德,是真善;从规范意义认定,该意思表示从量度上看,不多不少,刚好符合诚信的行为和结果要件,所以,又被称为基本诚信。
大善,相对于小善,指利他的超过收受利益的付出的意思表示,因此,从伦理学角度,这种付出交易外条件的意思表示,被称为富余道德。然而,富余道德,我们无论从伦理上评价或是从规范意义上认定,都是极为复杂的。首先,如果富余道德以交易成本为基础并在交易成本外付出,从伦理学角度,就可被称为成本道德。该成本道德又依付出的方式不同,分为善大善和恶大善。其中善大善是建立在小善基础上的大善,恶大善是建立在小恶基础上的大善(小恶下文再谈)。从规范意义上认定,两者都是市民社会交易人选择交易对象的方式,有真实的交易基础并在交易条件上作额外付出,完全符合诚信的行为和结果要件,是真善,因此被称为最大诚信。其次,如果富余道德不以交易成本为基础并在交易成本外作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脱法行为、错误、误传及重大误解等)或者意思与表示不自由(如欺诈、胁迫等),那么富余道德就失去存在的基础,是假大善,因此,从伦理学角度被称为泡沫道德;这种泡沫道德存在的最大秘密往往是交易人故意扭曲或倾斜交易信息,使各方在交易中利益较量失衡,所以,从规范意义上认定,它是一种假诚信。
为大众利益长远的智慧行为算大善,
为眼前的无私行为算小善;
为谋求回报而付出的行为算伪善,
看似无情却有情算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