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人行道时不能骑车通行,按照规定需要下车通行。在通过人行道时要按照人行道的红绿灯来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呵呵,许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我给你介绍一下:
第一,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必须下车推行,在推行的时候视为是行人,享有行人的绝对通行权,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二,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也属于车俩,应当按照信号灯通行。作为行人一般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要按照车辆信号灯通行。
在本案中,如果你是推行的,就属于行人,交警不能阻拦。
那要看你是不是骑着的啦
要是骑着的就看车辆信号灯
要是推着就看行人信号灯
骑自行车走人行道时候,必须下车推车过马路,则可以视为行人
若骑车则应当按照车辆信号指示灯行驶
我昨天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并且是绿灯,被交警逮着了,罚了30元,我想问一下法律规定有这一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