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情况实在很不公平,但没办法,因为房屋产权属于单位,1997年单位房子一般应该参与房改了,但是你们那里没有房改吧估计,产权还属于单位,这样拆迁的话,单位是第一补偿人,单位将此公房分配给谁居住,谁也可以相应获得补偿,但是你非房产单位的职工,因此即使有拆迁补偿给你亲戚也不会给你。
你现在问题的关键还是看你亲戚了,一个办法是,请你亲戚(原来的承租人)出面,叫他要补偿和安置费,补偿费拿到后,起码可以将自建房补偿部分给你,补偿费就不要了归他,看看安置费可否给你们家了,多少全看你们亲戚的关系了。
如果补偿归原房主,那么必须退还那些各项管理费用。
房屋内设施补偿、增加的附着物补偿和搬家费是归你的。
按现在的规定,你们也有安置的,必须按照居者有其房原则,政府帮你们寻找廉租房。
必须要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啊,看看能问你亲戚要过来不,有了房产证就算成钉子户腰板也硬!打个比方你亲戚借给你家个锅做饭,做出来的饭是你们家的,但是锅子永远是你亲戚的,将来他就算要卖了锅子你们也没话说,你们也就是客观受益者,而不会是主观受益者,还有种情况就是你们要不过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政府也会说给你们安置,当然将来给你安置的地方不可能很好——!当然,给你们安置的地方不满意也可以不搬成为耍赖皮式钉子户。就是这样啊,我光知道房产证就相当于一个房子价钱的一半,你想想吧,那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东东。补充一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可以也过户,你亲戚本人就算过世那你就去找他的继承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