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占,应该是征收,补偿款是村集体的,经讨论后,可以分给村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则是因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造成土地所有权丧失而取得的土地补偿,该补偿费因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决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公有财产,即归该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
不能分,因为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补偿款应给村委会.而不能分给个人,可以用作该村公共设施建设.
-------某国土资源法规处长
中国法院网《关于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初探》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36674